跨省婚姻登记办理材料,以武汉市为例——
1、为节省当事人现场办理时间,预约时需按提示上传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根据以下情形,提前做好准备:
①婚姻状况为未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正面、反面),户口簿m6米乐app首页、户口簿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有单位盖章的户口簿m6米乐app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卡片);
②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离婚证书”(网上能查到的,可不提供),或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人民法院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需附生效证明;
③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④军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军人证件及”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⑤预约离婚申请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⑥预约补领婚姻证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婚姻档案”(网上能查到的,可不提供)或”婚姻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2、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先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3、经常居住地为武汉市的内地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交双方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至少有一方应提供武汉市的有效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