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得到了延续。据悉,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延续免征车辆购置税。
注意,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规则。
据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累计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879亿元,同比增长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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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联会发布的乘用车市场报告显示,2022年12月国内新能源乘用车零售销量达64万辆,同比增长35.1%,保持趋势性上升走势;全年新能源乘用车零售567.4万辆,同比增长90.0%。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2022年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达到27.6%,较2021年提升12.6个百分点。未来新能源车的渗透率仍会快速提升,预计2023年新能源乘用车销量850万辆,渗透率将达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