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我们都知道可以在马路上行驶,而非机动车比如电动车一般在主路上是严禁行驶的,在一些可以行驶的地段上也需要跟机动车一样按照相应的交通规则驾驶,但机动车和电动车发生事故后,也有相应的处理方法,机动车与电动车事故处理流程有哪些?下面一起来看下这些交通事故处理小知识。
机动车与电动车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交警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交警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交警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交警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交警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