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事故怎么赔偿?小编分析如下;
说到赔偿,应该先划分责任。首先,电动三轮车属于行政管理角度的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作了明确的界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根据该法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电动三轮车无疑应当认定为机动车,所以在机关处理交通违章和违法事宜实施行政处罚时,对电动三轮车按照机动车处理是正确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的,应予支持,应按照事故双方的过错比例确定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温馨提示:电动三轮车本身技术含量不高,有的更是制造工艺粗糙。再加上使用后没有及时对车辆维护,造成刹车、灯光系统等不符合上路标准。这样势必会影响交通秩序及车上乘客、货物的安全。所以请有关部门对电动三轮车的治理提高重视。